轉呈:為提升本校教師正確著作權觀念,教育部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供「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之宣導資料及「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之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

一、為提升本校教師正確著作權觀念,教育部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供「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之宣導資料及「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之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

二、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13日臺教高(一)字第1150016595號函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5年2月10日智著字第11560002470號函辦理。

三、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資料取得路徑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首頁/著作權/著作權主題網/著作權知識+/校園著作權/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

教育部來函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函

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之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