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呈教育部函: 請本校師生使用正版書(含二手書),未經授權,勿擅自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 2026 年 3 月 19 日2026 年 3 月 25 日 E00552 一、請本校師生使用正版書(含二手書),未經授權,勿擅自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 二、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13日臺教高(一)字第1150017555號函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5年2月11日智著字第11560002480號函辦理。 教育部來函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