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呈教育部函:提供「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宣導資料及「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之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以協助本校教師建立正確著作權觀念。

一、為協助本校教師建立正確著作權觀念,敬請宣導並轉知相關訊息,旨揭宣導資料取得路徑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首頁/著作權/著作權主題網/著作權知識+/校園著作權/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

二、依據教育部115年8月26日臺教高(一)字第1150087064號函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5年8月24日智著字第11560013750號函辦理。

教育部來函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函

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之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