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製
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或其他方式直接、件皆、暫時或永久之重複製作,透過網路行為的上傳、下載、儲存、貼上、轉貼、轉寄、掃描燒錄及列印等行為均涵蓋在此。
● 改作
以翻譯、編曲、改寫、製作影片或其他方式就原著作另為創作。
● 散佈及傳輸
向特定或非特定的公眾提供或交換著作內容,使用BT軟體於下載的同時亦提供他人下載,亦構成公開傳輸的行為。
案例說明: 學校於109學年度接獲4起、於110學年度接獲10起國外公司檢舉來函,皆為校內人員透過學校網路使用BT軟體下載電影、影集之行為。
如有任何著作權、網路著作權、智慧財產權的疑問,可於資訊中心每年舉辦一至兩場之智慧財產權宣導講座詢問演講授課的專業人士,解決相關疑問。
https://tipa.ym.edu.tw/ezfiles/163/1163/attach/13/pta_8631_1487021_5861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