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日前接獲臺灣軟體聯盟(BSA | The Software Alliance)報案表示,臺南市某職業訓練補習班,涉嫌使用未經授權之作業軟體及繪圖軟體供學生及老師使用,案經本大隊前往搜索,查獲超過300套非法授權軟體,包含279套微軟(Microsoft)軟體、23套歐特克(Autodesk)軟體以及3臺電腦主機,估計總侵權金額約新臺幣600萬元。
本案涉案補習班主要承辦臺南地區職業訓練業務,包含政府委外職業訓練專案,以及各中小企業委託之教育訓練課程,並屢獲政府相關單位頒發為績優職訓單位與傑出企業等獎項。本案搜索時,該補習班負責人雖聲稱其所使用之軟體均為權利人公司合法授權,然現場發現多臺電腦共同使用同一軟體序號,顯涉嫌著作權法重製罪嫌。搜索現場多名學員聞之愕然,該補習班近二十年商譽恐毀於一旦,得不償失。
根據臺灣軟體聯盟2014年《臺灣軟體盜版風險指數評比》,教育服務業的軟體盜版風險指數排名為各產業之首,近年來臺灣各地補習班使用侵權軟體的狀況層出不窮。身為教育服務單位,理應以身作則,審慎建立完善的內部軟體資產管理制度,落實「時時清查、刪盜補正、持續控管」的三大軟體管理原則,一方面可確保學員使用合法授權軟體完整功能的基本權益,另一方面更可避免因使用侵權軟體導致學員資料外洩的高度風險。
依據我國著作權法第91條規定,意圖銷售或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以下罰金,請商家、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資料來源:刑事警察大隊